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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3/18 14:44:03    

图:南宁市某小区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屋。姚琳尹 摄


3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草拟和多轮审议后,已交自治区司法厅进行论证修改。为了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完善工作,即日起,自治区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就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保障与促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八十二条,明确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团体、住宅小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商场、酒店、公园、道路、广场等各类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及相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做到管理责任人全覆盖,从而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机制。

同时,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大件垃圾处理、家庭厨房能否安装垃圾粉碎机、垃圾分类是否收费、生活垃圾设施配套相关规定、餐饮行业厨余垃圾处理及管理、管理责任人制度与分类投放要求、违反条例相关处罚、生活垃圾处理费、垃圾分类后收运等问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也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的行为,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还对推动社会参与、鼓励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保障、表彰奖励、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图:广西各地采用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姚琳尹 摄


据悉,长期以来,我区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设施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形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自2019年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取得初步成型,但依然存在“先分后混”等系列问题。为了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难题,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广西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望于年内出台。

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件:gxljflblfz@163.com;

二、扫二维码了解《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下方评论区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二维码


(图文: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 姚琳尹 责任编辑 于小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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